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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马伟灵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4-12-15 [打印][关闭]

    近日,省纪委对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原政委马伟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马伟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红包礼金。

   马伟灵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伟灵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转载:南粤清风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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