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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作风建设 提升机关效能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1-03-18 [打印][关闭]
 

        为建设廉洁高效服务型党政机关,近年来,我市坚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抓好投诉处理、开展电子监察和效能监察、实行责任追究,大力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经常化、制度化和长效化,机关执行力和服务水平有明显提升,较好地营造了规范、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一、夯实制度基础,规范行政行为。先后出台《佛山市影响行政效能行为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佛山市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办法》、《佛山市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服务礼仪规范》、《佛山市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实施细则》、《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制度和办法,不断完善岗位责任、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否定报备、全程代理、同岗替代等窗口服务制度。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进网上行政审批一体化和行政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工商登记、工程报建、房地产登记三大领域并联审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和重大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加快构建市、区、镇、村(居)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抓好投诉处理,加强行政监察。20087月起,将12345热线作为全市行政投诉受理的统一电话号码,启用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构建以市、区行政投诉中心为枢纽,各级信访、投诉承办机构为网点,横至各职能部门、纵至各镇(街)的行政投诉处理网络。将市、区、镇三级机关单位处理效能投诉和信访类诉求的行为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同时,将投诉受理和答复的时限分别压缩为3个工作日和15个工作日。建立投诉办理电话回访工作机制,力求“件件有跟进,事事有回音”。累计受理群众有效投诉35,721件,其中行政效能投诉1323件,办结率达到98.6%

        三、开展电子监察,创新工作手段。一是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行政许可权力的监控。自2006年底至今,共对一市五区568万多笔审批业务实现监督。二是整合网络反腐败资源,建立网络问政、政务咨询、信访回复督办机制,促进权力正确行使。20093月至今,通过市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对3000多件网络问政事项进行了督办。三是建设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目前,市直33个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已基本完成,共有2939个行政处罚事项进行了细化,该系统已于近期投入使用。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一是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开展城乡规划、“三年促变绿地佛山”、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亚运公交安保环境升级等专项效能监察活动,确保政府重点工程和重要事项得到落实。二是会同新闻媒体开设“百姓点题·政府解难”、“机作风前哨站”、“民生直通车”等栏目,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难办”、“慢作为”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后核查属实的问题予以曝光和责任追究。2009年至今,共对近100人(次)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近年,随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不断深化,我市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管理体制创新和工作效能提高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社会的认同和上级的肯定。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课题组发布的《广东省地方政府整体绩效评价报告》显示:2008年,佛山市政府整体绩效全省排名第32009年,佛山市政府整体绩效全省排名第2(其中,“政府人员廉洁”、“政务公开”、“政策稳定性”等项目全省排名第1,“政府服务效率”、“政府服务态度”、“执法公正性”等全省排名第2 )。另外,市纪委监察局先后被确定为监察部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联系点、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党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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