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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4年部门预算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4-03-24 [打印][关闭]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佛山市纪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佛山市纪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负责党政干部的问责和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管;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国家公务员和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区人民政府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二)负责检查并处理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党的组织和市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市党政廉政教育基地的管理。

    (三)负责查处市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市管的领导成员、各区政府及其领导成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和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作出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五)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定或参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六)调查研究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党委、政府制定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对其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以及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七)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

    (八)对市直党委、政府部门及部分重点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派驻(出)管理,对部分设立党委的重点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建立纪委书记提名和考核制度。会同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区党委、政府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审核各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以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的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的政策规定;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十一)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小汽车定编的审核、呈批、编后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佛山市监察局、佛山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现设有15个内设机构。加挂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治贿办、市小汽车定编办公室、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市监察局电子监察中心、市监察局举报中心等牌子。

 

第二部分  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4年收支总预算4110.9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10.97万元;本年支出4110.97万元。

    二、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预算411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05.98万元,占70.69%,上年结转1204.99万元,占29.31%。

    三、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支出预算4110.97万元。按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0.23万元,占73.95%;科学技术支出372.79万元,占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45万元,占8.72%;医疗卫生支出111.69万元,占2.72%;住房保障支出132.66万元,占3.23%,其他支出95.15万元,占2.31%。

   (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1、 支出预算规模变化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90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 2139.0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 766.9万元。

    2、支出预算结构及具体安排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占67.35%;科学技术支出占11.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12.33%;医疗卫生支出占1.59%;住房保障支出占4.48%。

   (二)2014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合计1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8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万元),占34.23%;公务接待费预算73万元,占65.77%。

  附:“三公”经费饼图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预算表

 

2014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905.98 

一、一般公共服务

3040.23 

二、事业收入

 

六、科学技术

372.79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8.45 

四、其他收入

 

十、医疗卫生

111.69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132.66 

 

 

二十五、其他支出

95.15 

 

 

 

 

 本年收入合计

2905.98 

本年支出合计

4110.97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上年结转和结余

1204.99 

结转下年

 

收入合计

4110.97 

支出合计

4110.97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

合计

基本支出

专项支出

备注

201

一般公共服务

1957.25 

1512.25 

445.00 

 

20111

    纪检监察事务

1957.25 

1512.25 

445.00 

 

206

科学技术

321.90 

 

321.90 

 

20699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321.90 

 

321.9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8.45 

358.45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358.45 

358.45 

 

 

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358.45 

358.45 

 

 

210

医疗卫生

46.09 

46.09 

 

 

21005

    医疗保障

46.09 

46.09 

 

 

2100501

      行政单位医疗

46.09 

46.09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30.00 

13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30.00 

13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30.00 

130.00 

 

 

229

其他支出

92.29 

92.29 

 

 

22999

    其他支出

92.29 

92.29 

 

 

 

合计

2905.98 

2139.08 

766.90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小计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11

0

73

38

38

0

     佛山市纪委(含: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委党风廉政建设暨廉洁佛山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治贿办、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共7个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和专家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73万元。公务接待费是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主要用于对外开展合作与交流、与国内相关单位交流业务工作情况及接受工作检查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是指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公务用车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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