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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行政监察工作总结
发表单位:市纪委 发表时间:2013-07-09 [打印][关闭]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监察机关以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纪委全会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为推动“民富市强,幸福佛山”建设提供纪律保障。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一是重点抓好“十二五”规划、“三着力一推进”、“四化融合,智慧佛山”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按照《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开局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方案》,对各区“十二五”开局情况进行检查,提出改进措施。市“三着力一推进”督查专责组围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招商引资、培育新兴产业等专题,牵头成立检查组,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市信产局制定《“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查方案》,对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进度推进的监督检查。配合省扩需办做好扩大内需“回头查”活动,对省扩需办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整改,确保项目进展顺利。截至10月底,全市共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6个,总投资为433240万元,下达投资计划198364.9万元,已开工建设项目65个,完工项目38个。三是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文”工作的统一安排,组织召开“创文”督导组工作会议,制定方案,明确分工,抓好“创文”督导各项工作的落实。成立市纪委监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责小组,制定纪检监察系统参与“创文”工作方案,开展“纪检监察进万家”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建议。四是深化治理公共资金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对基金管理、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排查和防范。成立市对口支援新疆伽师县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对口援建的22个项目建设和3.63亿元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五是加强对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的监督检查。根据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配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两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检查,对个别建设项目进度滞后的督促加快施工。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
  根据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领域案件查处力度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保持对重点领域腐败案件的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土地市场、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环节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受理上级部门转办或群众直接来信来访的信访件9件。查处佛山名镇围标串标案件,对佛山名镇项目招标投标环节存在的腐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实3名涉案人员的违纪事实,追回挪用资金1亿元人民币。会同市信息产业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平台建设,制定“双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双平台”建设受到了省纪委、省专项办的好评。会同有关部门对东平新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工程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截至11月底,全市共排查各类工程项目4719个,通过排查共发现各类问题2393个,已纠正问题2281个,整改率95.32%。
  三、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深化政府服务职能
  通报2010年机关作风建设明察暗访专题片反映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制定2011年度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工作方案,联合佛山电视台开展明查暗访拍摄、制作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吧建设管理长效机制的调研工作,督促、指导禅城区在张槎街道开展“黑网吧”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制定《佛山市督办事项电子监察系统项目实施方案》、《佛山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升级工程建设方案》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察建设方案》,研究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全程电子化跟进督办,并做好已建电子监察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发挥12345行政投诉热线功能,建立重点投诉案件回访制度,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受理有效投诉17036件,办结16818件,办结率98.72%,其中涉及效能类投诉277件,全部办结。完成两批共30个市直属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审核并报市政府核准公告。完善工商登记、工程报建、房地产登记三大领域并联审批,在南海区试点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全面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一体化建设,将网上“一站式”审批和并联审批延伸至基层行政服务窗口。研究制订全市统一的行政服务标准规范,加快构建市、区、镇、村(居)四级行政服务体系,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四、解决社会反映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出台《佛山市纠风系统关于损害群众利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对高明三家印染企业偷排工业废水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罚款及追缴排污费达500万元。协调有关单位在全市开展清查涉赌“老虎机”行动,现场销毁老虎机3354台。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打击盗采河砂重点行动,查获3000吨级采砂船一艘,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1名。根据群众投诉组织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新闻媒体到学校、配餐公司对小学生午餐进行明查暗访,查明学生午餐质量差、配餐公司工作环境卫生状况差、个别企业违法经营等问题,迅速督促职能部门立案查处违法经营企业,迅速对监管失职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同时整顿配餐秩序。二是开展纠风监督检查工作。会同市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全年共采购省网药品25.7亿元。制定《佛山市卫生系统收受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问题4宗7人。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行动,处理教育“号贩子”5人,“医托”及相关人员13人,查处非法行医窝点36家,没收药品及医疗器械一批。会同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组织开展中小学春季、秋季教育收费情况检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查处教育乱收费问题5宗。制定《佛山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成立佛山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协调小组,节假日期间对全市公路、检查点、客运站、收费站和代收点进行巡查,查处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4宗。三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组织政风行风评议团对市直医疗机构和十个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对评议发现的问题,督促被评议单位进行整改。组织开展佛山市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民意调查,群众对机关和公共服务窗口办事满意度达85分以上。全年组织“对话民生”网络互动节目10期,市政风行风热线电台《民生直通车》44期,现场答复或播后回复群众提出的问题,问题回复率98%。
  五、创新体制制度,深化源头治理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根据市领导在《关于我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的报告》的批示,在全市开展平台使用情况调研,召开全市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总结会,对各区、镇(街)负责平台日常使用和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提出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使用的意见,发挥平台推动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的作用。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财务网上交易平台,提高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水平。按照《关于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和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的意见》,制定《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和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和《佛山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实施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查小组,多次赴各区、镇(街)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提前在上半年完成。会同市农业局、信产局积极推动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建设工作,组织召开农村网上财务监控平台建设工作会议和培训班,各区完成试点建设工作。三是开展要素市场管理制度“二次创新”。组建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将原来分散在市发改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经贸局等单位的招标投标管理部分权限集中行使。将政府采购、土地交易、建设工程交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服务四个中心整合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统一的要素市场交易监管平台。四是成立佛山市纠风工作志愿服务队。今年9月,首支纠风工作志愿服务队成立,服务队在佛山市政府纠风办领导下开展工作,服务队的成立,为我市纠风工作社会化提供了一条创新之路。《佛山市纠风工作志愿服务队章程》明确,服务队的主要任务是参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参与政风行风和公益活动专题调研、对有关部门受理和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反馈和提供来自社会各个领域的意见建议等。
  六、明年工作安排
  (一)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结构调整、关注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策措施取得实效。会同有关部门对城市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制机制、提升经济质量与经济效益、提升优化国资企业发展方式路径、智慧佛山及智慧新城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办。
  (二)加强完善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充分发挥行政投诉电子监察系统、12345热线、网络问政等平台作用,完善明察暗访长效机制和机关作风群众评议制度。二是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回访制度,找准社会关切点,对机关作风“老大难”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加快建设佛山市电子纪检综合监察平台,完善行政处罚电子监察系统。继续推进以流程优化、再造为重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对社会(中介)组织服务行为的监管。四是按照上级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完善机关绩效考核体系。
  (三)治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功能,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继续完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制定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使用的意见。继续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体制改革,结合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对我市建设工程等要素市场招投标体制改革的措施、方法进行复查和调研,进一步规范我市要素市场的运作。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佛 山 市 监 察 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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